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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军,田惠敏:我国将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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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军李佐军 2023-11-21 14:40:02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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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改革同行》系列736

20231113—20231119日)

关键词:容量电价;两部制电价;高标准农田;改革试点;新能源汽车产业;车联网;旅游市场

2023111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1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这是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的要求,有助于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周,七部门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四部门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15个城市试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一、法规政策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2023-11-10

文旅部印发《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保持合理增长、品质进一步提升。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效果更加明显,优质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游客消费体验得到有效改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现代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内旅游市场对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突出。(2023-11-13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确定北京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2023-11-14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2023-11-17

                                                                              

专栏: 七部门: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

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项改革举措陆续落地,推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落地了一批地方标准乃至国际认证标准,形成了一批被国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吸收借鉴的制度性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典型经验交流推广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突破和带动作用,在2022年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及成效作了深入梳理研究,形成了新一批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借鉴。

本次推广借鉴的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共22条,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4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新模式、国际职称视同认可等6条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典型经验;绿色金融监管服务机制、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6条优化涉企服务的创新举措;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6条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典型经验。其中,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举措拟在符合条件的特定范围内先行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拟在具备条件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青岛、宁波七省(市)先行推广。

各地要立足自身实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复制推广,将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的有效举措、适宜场景及管用经验用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对涉及利益广、影响范围大的举措,可在符合条件和具备基础的范围先行推广、逐步推开。对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的举措,要在符合本地实际、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部门指导有序借鉴推广。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要按程序取得相关授权后实施,做到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托公司分类监管的原则与措施,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6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2023-11-17

二、重大事件

国家主席赴美国举行中美元首会晤同时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23-11-1417

渤海首个千亿方大气田开发项目投产,标志着我国海上深层复杂潜山油气藏开发迈入新阶段。(2023-11-14

2023年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在京举行。(2023-11-15

国务院召开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2023-11-17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2023-11-17

三、精彩观点

2023年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主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文章。文章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五是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2023-11-15

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本上要靠制度建设,必须将成本效益分析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设体系。(2023-11-13

何秀超(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教育强国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基赋能需处理好五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三是处理好立德与树人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当下与长远的关系。五是处理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关系。(2023-11-14

李佐军、王炳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刘帝(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我国巨大的人才红利潜力,可采取多种措施将潜力激发出来:一是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二是持续优化人才结构。三是大力提升人才素质。四是充分利用各类人才。五是提高人才工作效率。六是充分发挥人才潜能。(2023-11-15

四、最新进展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3年前10月汽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8%9.1%10月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33.5%。(2023-11-13

交通运输部: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8775亿元,同比增长5.6%。(2023-11-13

清科研究中心: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累计设立2107只政府投资基金,目标规模约12.84万亿元,已认缴规模约6.51万亿元。(2023-11-14

交通运输部:2023年前9个月,我国分别完成铁路、水路货运量37.36亿吨、68.27亿吨,同比分别增长0.3%8.5%,港口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量753万标箱,同比增长14.7%。(2023-11-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设民营企业706.5万户,同比增长15.3%。(2023-11-14

国家统计局:2023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累计增长4.1%。(2023-11-15

财政部:2023年前10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94亿元,同比增长8.1%。(2023-11-15

商务部:2022年,我国与APEC成员进出口总额为37390.8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59.7%。(2023-11-15

国家统计局:202310月份,生产原煤3.9亿吨,同比增长3.8%。(2023-11-15

商务部:202319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达20259.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6%,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42%,我国数字贸易规模优势明显,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全球第一。(2023-11-16

商务部:20231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870.1亿元,同比下降9.4%;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947家,同比增长32.1%。(2023-11-17

五、热点述评

【我国将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202311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1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明确了政策实施范围、容量电价水平的确定、容量电费分摊和容量电费考核等内容,并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当前阶段,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通知》围绕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政策实施范围。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二是明确容量电价水平。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方式确定。三是明确容量电费分摊机制。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四是明确容量电费考核机制。煤电机组如果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所申报的最大出力,按照发生次数扣减容量电费;多次发生出力未达标、被扣减容量电费的,取消其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期看,都是积极正面的。短期看,对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总体较小。由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煤电总体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将带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长期看,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实现对煤电这一主力电源品种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区分,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从而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新增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均占全国新增发电总量的2/3左右。有市场机构测算,未来几年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还将快速增长。但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新能源发电不稳定的问题日益凸显。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加充裕的调节能力。国内新能源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煤电更好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

煤电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目前,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当前,我国若继续实行单一电量电价,煤电难以完全回收成本。并且,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而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能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然而,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容量电价主要反映发电厂的固定成本,与发电厂类型、投资费用、还贷利率和折旧方式等密切相关;电量电价主要反映发电厂的变动成本,与燃料费用和材料费用等密切相关。容量机制是保障电力系统电源充裕度、避免电力短缺的重要手段,是电力现货市场的有效补充。随着新能源发电的大幅增加和电力负荷峰谷差加大,需要通过容量机制为在用电高峰时段的有效容量的成本回收提供保障。进入“十四五”,我国已在多个政策文件中提出,要建设容量机制。

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能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更好发挥煤电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让煤电企业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有利于我国能源转型,逐步降低火电发电比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努力。这是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的要求,有助于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一机制的出台,对煤电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意义不亚于两年多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即“1439号”文件)。

作者简介: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书记、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15年发展中国十大年度人物,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本发展理论创立者,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同时兼任多个学术团体职务,被多个地方政府聘为顾问或首席专家。博士师从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硕士师从国际著名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奠基人张培刚教授。著有专著《人本发展理论》《与改革同行》《第三次大转型》《中国的根本问题——九亿农民何处去》等19部;主编《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中国绿色转型发展报告》《中国园区转型发展报告》等14部;合著《中国民生报告》等8部;参著《垄断行业改革攻坚》等31部;主持或参与过190余项国内外科研课题;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了1300多篇文章;呈递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130余篇调查研究报告,获得数十次批示;主要面向企业和政府进行过数百次报告和讲课,得到听众的普遍肯定和广泛欢迎。曾获得2次中央交办任务贡献奖特等奖、三等奖,6次获得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1次获得农业部优秀论文二等奖等。

田惠敏: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莫干山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现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规划研究院。博士、博士后先后师从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和厉以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区域产业、开发性金融、国际战略、私募股权、民营经济等。主要著作:《私募股权投资与企业改制上市实务操作教程》《私募股权投资治理机制研究》《私募股权资本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与评估实务全书》。文明之光·2021中国文化交流年度人物。

(文章原载于微信公众号经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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