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索赔:涉嫌连续三年年报存虚假记载,投资者可申请挽损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平台讯,2023年12月7日,荣联科技(002642)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5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17年4月20日(含)至2021年4月27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7日收盘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荣联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预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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