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索赔:四年年报存虚假记载收行政处罚,投资者可申请挽损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平台讯,2023年12月15日,恒宝股份(00210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7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18年4月27日(含)至2022年9月2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2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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