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2过2:燧原科技、粤芯半导体过会
文/飞云
6月15日,IPO共审核2家公司(科创板1家、创业板1家),2家均获通过。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为扣非归母净利润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云端 AI 芯片领域,主营云端 AI 芯片、AI 加速卡及模组、智算系统及集群、AI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境内外芯片设计企业提供 12 英寸晶圆代工服务和特色工艺解决方案,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4,371.92万元、168,132.90万元和258,236.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47,000.87万元、-250,338.60万元和-274,404.61万元。
一、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是我国云端AI芯片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成立8年来,公司自研迭代了四代架构5款云端AI芯片,构建了覆盖AI芯片、AI加速卡及模组、智算系统及集群和AI计算及编程软件平台的完整产品体系。
公司前身上海燧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023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8,731.66万股。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共有14家全资子公司、3家全资孙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计838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腾讯科技、ZHAOLIDONG、张亚林、燧原汇智,持股比例分别为19.9493%、8.9643%、8.9643%、8.6596%。从股权结构角度看,公司单一股东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散,无单一持股或与关联方合计持股占比30%以上的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ZHAOLIDONG、张亚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各自直接持有公司8.9643%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燧原汇智、燧原崇英间接控制公司10.2070%股份,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8.1357%的股份,远高于其他股东的表决权控制比例。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18.74 万元、72,238.74 万元和99,016.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56,668.54 万元、-150,269.38 万元和-119,726.11 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适用《上市规则》2.1.2 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五)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在手订单、主要客户向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采购情况、公司的竞争优劣势、供应链的稳定性等,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持续性,相关风险是否揭示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相关产品研发量产进展、供应链的保障、相关采购协议的交付周期及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 2026年是否能按计划交付产品并确认收入,公司预测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预期时间是否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境内外芯片设计企业提供12英寸晶圆代工服务和特色工艺解决方案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聚焦模拟和数模混合芯片领域,工艺技术平台目前已围绕“感、传、算、存、控、显”逐步实现了多品类布局,已形成MS、HV、CIS、BCD、eNVM、MOSFET、IGBT、SiPho等工艺技术平台,集成电路工艺技术节点覆盖180nm-55nm,可提供集成电路及功率器件等晶圆制造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公司前身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23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36,559.14万股。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拥有4家控股子公司、1家分公司,3家参股公司,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了1家合伙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计1,943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最新披露,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誉芯众诚、广东半导体基金、广州华盈、科学城集团、国投创业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 16.88%、11.29%、9.51%、8.82%和 7.05%。无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控制股东会或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可控制董事会或对董事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可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免;可实际支配或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4,371.92万元、168,132.90万元和258,236.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47,000.87万元、-250,338.60万元和-274,404.61万元。


(四)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2.1.2 条之“(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亿元。”
(五)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周期、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高价值产品研发及放量进程、销售价格、毛利率以及市场需求等,说明经营业绩改善情况,盈利预测相关依据的客观性、合理性,以及预计 2029 年最早扭亏的可行性及谨慎性。同时,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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