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市场监管,打蛇还须打在七寸上
1月16日至17日,2020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证监会2020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防风险强监管、创业板推进注册制改革、证券法配套措施落地、优化退市标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方面。
此次会议提出的强化市场监管,其实已是属于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也是必须常谈的话题。事实上,多年以来,证监会都把强化市场监管作为努力的方向与目标。不过,由于旧版(现行)证券法本身存在短板的缘故,强化监管的效果其实也是差强人意的。
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为例。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责任人员顶格处罚也只有30万元。该处罚标准是2005年证券法大修时的规定,而十四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的60万元与2005年的60万元,也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且,60万元的顶格处罚,相对于违规者从市场中窃取的利益,也简直是九牛一毛,这也导致了违规成本与窃取利益严重不对等情形的产生,因而现行证券法受到市场的广泛质疑与诟病。
实际上,从近年来的市场看,强化监管虽然已经成为了监管部门的“口头禅”,但只有“口头禅”显然也是远远不够的。强化监管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打蛇还须打在七寸。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强化市场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
以此次会议证监会提出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财务造假是监管重点为例。这四类违规行为,在当前的市场上已成“常态”。像资金占用问题,早在2003年,证监会与国资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此后开展的清欠大股东、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且,客观上讲,这一战果也保持了多年,但是,近些年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又开始死灰复燃,并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受资金被占用的影响,上市公司或出现资金短缺,或业绩被波及,更严重的是像中弘股份、华泽钴镍等上市公司,因资金被大股东、实控人等所占用,而陷入退市的严重境地。
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并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的现象,监管部门往往只是问询了事,既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跟进措施,也没有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处罚。如此监管,实际上也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实控人或关联方大肆占用成为必然。
客观上,监管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违规行为,证监会除了《通知》之外,还可能采取更多的举措来进行应对。比如《刑法》设立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列行为中就包括“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等,由于资金被占用的背后,上市公司董监高往往成为推手,那么其所作所为,已经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那么,对于个中严重的违规者,就应该以《刑法》伺候。不过,在现实案例中,因资金被占用而获罪的董监高非常少见,从中也凸显出监管上所存在的问题。
个人以为,强化监管虽然需要严刑峻法,但更需要进行精准执法。有了严刑峻法,如果打蛇没有打在七寸上,一方面既不利于让违规者付出代价,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在市场上产生威慑力。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