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制度迈入全国推开新阶段: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划定3年目标及路线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3月26日讯(记者 石雨)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护险,迎来新阶段。昨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至此,这项历经十年试点、覆盖超3亿人、惠及330万失能人员的保障制度,正式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围绕制度原则、筹资机制等关键问题,《意见》给出了系统安排。
今日上午,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待遇如何享受、如何申请等具体问题,一一作出解读。
十年探索服务超330万失能人员,划定长护险制度新路线图
长护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自2016年于15个城市启动试点至今,长护险制度已走过约十年之路,十年间试点制度的建立经历了“试点—评估—再试点—再评估—启动全面推开”的历程。数据显示,试点覆盖地区从2016年启动之初的15个拓展到了2025年底的92个,覆盖人群已经达到了3.08亿,基金累计支出也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家庭负担。
长护险制度的推进,还实现了对于产业的“拉动”。据介绍,这项制度的建立催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比如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失能等级评估,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等,均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意见》出台,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推进的路线图,王文君介绍,从统筹层次上看,可以从市地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省级统筹。在推进节奏上,具体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可以夯实条件后再实施。“总体而言,是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可以职工、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到制度覆盖范围。”
明确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多元筹资渠道敲定
按照《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要坚持5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第二个原则是统筹城乡,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第三个原则是公平统一,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第四个原则是安全规范,要注重制度运行管理,注重服务行为质量提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第五个原则是可持续,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是长护险制度稳步推进的关键一环,《意见》提出,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负担能力相匹配、与可持续要求相协调的多元筹资机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实现基金稳定筹集、独立运行、精算平衡。
筹资渠道方面,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国家层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制度,规范缴费基数政策,合理确定费率,实行动态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较为充足的地方,可在充分测算评估、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权益、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可持续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调整部分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
同时,合理设置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
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地方结合实际精算,可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也可在农村地区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缴费基数,鼓励探索完善更加科学精细的量能筹资机制。
谁能享受?如何享受?长护险细则厘定
《意见》出台以后,群众的待遇如何享受?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详细情况。
关于谁能享受。据其介绍,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张西凡强调道。
关于享受什么。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立足失能人员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所享受的具体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是有所差异的,这样也是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3类,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服务;选择入住定点机构,接受机构护理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服务。由于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就能获得服务和保障。
如何申请?相关负责人介绍,失能人员或家属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或线上渠道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经办机构审核后反馈结果,材料通过后将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失能评估。评估通过后,经办机构与失能人员协商确定服务方式,制定护理计划,并指导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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