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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身兼三重身份、毛利率存疑云|九丰能源IPO胜算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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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克财经舒克财经 2020-12-22 09:55:10 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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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向上交所递交了招股书,再次冲击IPO。

但在盈利能力存疑、多方关联交易缠身、前后报表存在较大差异、频遭处罚的情况下,九丰能源的上市路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张建国距离踏入资本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营收波动较大、毛利率存疑云‍

公开资料显示,九丰能源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专注于燃气产业中游及终端领域的大型清洁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

经营产品包括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等清洁能源以及甲醇、二甲醚(DME)等化工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汽车燃料、化工原料等领域,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能源供应及整体应用解决方案。

其董事长及实控人为张建国、蔡丽红夫妇。

2018年9月20日,九丰能源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2019年2月26日,九丰能源终止审查。

2019年12月19日,九丰能源再次向证监会报送IPO招股书,拟在上海主板上市。

日前,九丰能源更新招股书。

据悉,此次九丰能源拟发行1.2亿股,募资26.77亿元,用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及补充流动资金。

曾经冲刺IPO失败的九丰能源此次又会有何表现,还有待观察。

此外,且不论成功与否,九丰能源冲击资本市场的过程肯定是坎坷的。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九丰能源营收分别为104.47亿元、114.94亿元、100.21亿元、38.00亿元,呈现着营收锐减、不断下滑态势。

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6亿元、1.51亿元、3.43亿元、3.3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1亿元、2.98亿元、3.30亿元、3.09亿元。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5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19.72%。综合来看,九丰能源呈现着业绩不稳定的态势。

针对2018年业绩下滑这一问题,九丰能源表示,系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一次性大额非经常性损失和2018年第四季度国际油价短期内的快速下降,导致公司LPG产品单位毛利和销售量下降所致。

“发行人的业绩情况通常受国内外宏观政治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国际原油价格变动、与LPG及LNG产品采购和销售相关的价格指数变动……等经营因素等多重因素影响”,九丰能源提到。

九丰能源坦言,倘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未来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与此同时,九丰能源的毛利率同样较不稳定且存在着一定的蹊跷。

报告期内,九丰能源毛利率分别为10.07%、8.11%、10.01%、14.29%。

但其主营业务LNG销售毛利率却远高于同行:

同期九丰能源LNG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8.68%、12.71%、16.69%、20.60%;

同行业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0.15%、12.71%、16.69%、17.22%。

对此,证监会在今年8月的反馈意见中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并要求九丰能源细分产品结构、业务模式等,进一步说明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业务模式及经营区域与九丰能源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肯定存在着不同。但是九丰能源的毛利率却高出行业平均值不少,这值得深思与挖掘”,分析人士认为。


第一客户身兼对手、供应商身份

九丰能源陷关联交易谜团‍

反馈意见中提到,九丰能源主要客户还存在较多“问题”,反馈意见中特别强调了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能源”)。

证监会指出,该类公司既是九丰能源的竞争对手,又是客户,还是供应商,要求九丰能源解释原因和合理性,其是否存在没有商业实质的倒买倒卖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20年上半年,九丰能源来自于新海能源的销售额分别为1.27亿元、5.66亿元、10.03亿元、3.86亿元;

2018年前,九丰能源前五大客户中并没有新海能源的身影,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新海能源一直是九丰能源第一大客户。

但令人诧异的是,结合多份招股书来看,2016年和2017年期间,新海能源却出现在了九丰能源前五大供应商列表之中,位列第五。

2016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3.06亿元,占营收成本比为4.68%;

2017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4.42亿元,占营业成本比为4.70%。

值得一提,九丰能源在介绍其主营业务LPG行业竞争对手时,就首先提及新海能源。

由此来看,新海能源如今已背负“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三重身份。

不论是对于监管机构还是资本市场,九丰能源必须讲清其与新海能源之间的关系,详细说明该举措的合理性,获得市场的信任。

结合多份招股书可知,九丰能源还存在数量较多、金额占比较高的众多关联方采购销售租赁、资金拆借等情形。


报告期内,九丰能源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合计收入分别为1.18亿元、4.60亿元、3.08亿元、2.24亿元,占比分别为1.13%、4.00%、3.08%、5.90%。

虽占比较低,但却呈现着上升态势,这对九丰能源的经营与财务数据将有一定影响。

不过不得不提的是,九丰能源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关联交易的毛利率,从而其公允性便无从得知。

招股书显示,九丰能源独立董事朱桂龙曾担任佛燃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朱桂龙2018年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而朱桂龙成为九丰能源独立董事后,2018年九丰能源向佛山公用子公司销售LNG共5401.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7%。

九丰能源与佛燃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曾表示:关联交易往往是IPO过程中审核较多的一项内容,因为关联交易中往往存在夸大业绩、压缩成本、做大利润等做法,这都是审核中比较谨慎的地方。


子公司连遭数十次行政处罚

折射九丰能源管理漏洞

事实上,九丰能源还存在着上游采购价格波动、供应商集中、环保等风险。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主营产品为LPG、LNG,采购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采购定价主要挂钩国际市场指数。

其中,发行人LPG国际采购定价一般与CP或FEI等LPG市场指数挂钩,LNG国际采购一般与原油的某种市场指数或LNG国际价格指数挂钩。

若LPG或LNG市场指数或原油市场指数剧烈波动,发行人上游国际采购价格也将随之波动,发行人将面临采购成本波动风险。

九丰能源提到:“为保障货源稳定和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公司与上游主要能源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1.61%、71.04%、51.51%和55. 16%。若前述供应商因为市场、政治等方面因素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产品的供应,将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供应商集中导致的经营风险。”

此外,招股说明书中表示九丰能源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据资料显示,九丰能源仍有多项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22日,跟九丰能源相关的广九燃气塘口加气站建设的汽车加气站项目,因未及时办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被广州市黄埔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广九燃气塘口加气站停止从事汽车加气站项目的使用,并罚款 10000 元。

2016年9月,九丰能源子公司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因在立沙岛综合能源基地增加3000立方米压力球罐、2KW/h 发电机、装车台、30m 地面火炬等设备未及时履行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被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法规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丰能源在此前的招股书中还指出,九丰能源下属公司广九燃气曾经营服务广大城镇居民的瓶装 LPG 零售业务,经营网点较多,由于一线操作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九丰能源在2016年-2017年间,发生较多违反《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无独有偶,九丰能源旗下子公司的处罚更是数不胜数。

截至招股书披露之时,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因违规行为受到的超过5000元的行政处罚高达19条。

而此前披露的招股书中,2016年九丰能源及其旗下子公司同样受到6次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30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永久燃气便民服务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存储燃气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尽管未造成安全事故,但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2017年4月26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渔沙坦分公司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八条第(四)项。

2017年5月8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云岗液化石油气储灌站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时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2017年5月4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销售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的燃气,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十九条第(六)项。

2017年10月20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石牌液化石油气储灌站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八条第(四)项。

2017年8月4日,广州九丰燃气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十九条第(四)项。

2017年10月22日,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综合来看,九丰能源数次的行政处罚无疑折射了其管理能力与内部管控的缺失,九丰能源甚至因为同一原因多次处罚,可以说是“屡教不改”。

虽上述处罚不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但事故的发生往往从细微之处而起,数次的处罚无疑敲响了警钟。

且九丰能源主营产品均为危险化学品,这值得九丰能源警醒。

此外,针对上文中提到的毛利率、关联交易等问题,这同样需要张建国作出合理解释。




文章、编辑|舒克财经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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