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报告期内被强制执行,上市前大笔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审核。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或“新天地药业”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
然而,新天地药业产品结构单一,下游大客户依赖,公司内控缺失,深陷纠纷等种种问题为其上市之路增加了几分忧愁与疑云。
产品结构长期单一,核心产品存在重大依赖风险,创新能力不足
根据公司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可以看到在报告期内,公司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比例均超过80%,且一直保持高位,并未有其他创新药品作为源头活水。公司经营业绩受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影响较大。
若未来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的需求量大幅下降,或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且公司其他产品无法对公司形成新的业绩支撑,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5 | 106 | 77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13.25% | 15.32% | 12.73% |
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95人,较之2020年末减少11人,主要由于2021年部分基层研发人员离职后,公司根据产品研发需要补充招聘了研发人员,其中16名基层研发人员尚在见习期,因此未纳入到研发人员统计,2021年末实际在岗研发人员数量较之2020年末略有增加。
公司基层研发人员流动频繁,补充见习生是否可以满足日常研发需求,需要进一步深思。
与研发人员下降一致的是研发费用也在下降,2021年研发费用占比4.01%,较2020年下降0.75%。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6项在研项目,包括13个原料药品种和2个制剂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品种名称 | 品种类别 | 公司内部立项时间 | 研究进度 | 技术来源 |
1 | 维格列汀原料药 | 原料药 | 2019年 | 已通过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 | 与北京信益泰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研发 |
2 | 盐酸莫西沙星原料药 | 原料药 | 2019年 | 已提交药品审评中心备案登记 | 自主研发 |
3 | 维格列汀制剂 | 制剂 | 2019年 | 正在进行工艺验证 | 与北京信益泰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研发 |
50mg片剂 | |||||
4 | 利多卡因原料药 | 原料药 | 2019年 | 已提交药品审评中心备案登记 | 自主研发 |
5 | 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药 | 原料药 | 2018年 | 工艺验证完成,正在进行稳定性研究 | 与许昌学院合作研发 |
6 | 盐酸莫西沙星片(规格:0.4g/片)与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规格20ml:400mg) | 制剂 | 2019年 | 完成中试,筹备工艺验证 | 与南京菲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
研发 | |||||
7 | 盐酸罗哌卡因原料药 | 原料药 | 2019年 | 完成中试,筹备工艺验证 | 自主研发 |
8 | 加替沙星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0年 | 完成中试,筹备工艺验证 | 自主研发 |
9 | 艾司奥美拉唑钠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0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0 | 奥美拉唑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1 | 奥美拉唑钠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2 | 他达拉非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工艺验证完成,正在进行稳定性研究 | 自主研发 |
13 | 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4 | 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5 | 非布司他原料药 | 原料药 | 2021年 | 筹备中试 | 自主研发 |
16 | 盐酸莫西沙星侧链填充床连续加氢技术研究 | 医药中间体 | 2021年 | 完成工艺开发,筹备产业化 | 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合作研发 |
与医药中间体相比,原料药及制剂的技术研发难度相对较大,开发周期相对较长。
如果公司在研的原料药及制剂项目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或者公司研发形成的新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无法收回前期投入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未来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规模,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712.36万元、2,061.93万元和2,058.9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1%、4.76%和4.01%。
2020年以来,公司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及折旧与摊销的增幅较大,主要由于部分原料药与制剂研发项目开始进入小试阶段,公司相应增加了研发人员的配备和相关设备投入;燃料与动力支出减少,主要由于原料药与制剂研发项目以实验室和小试阶段为主,相关能耗较低。
产品结构单一,下游客户高度集中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2%、68.34%及62.09%。
由于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而该产品下游的阿莫西林原料药生产商较为集中,故导致公司下游客户较为集中。
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自身出现重大的经营或财务风险,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021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主要客户绿园药业的经营出现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对绿园药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20.61万元、4,683.89万元和1,863.7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5%、10.81%和3.63%。若未来绿园药业未能改善其经营状况,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然而公司在明知自己产品结构单一,对下游客户严重依赖的经营情况下,为了突破这个困境,公司居然开始涉足产业链下游,欲与客户进行产品竞争。
公司的客户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经营,公司目前共有16项在研项目,其中包含13个原料药品种和2个制剂品种,其中在研的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与公司客户石药集团的产品存在重叠。
未来,随着公司对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的持续研发和投入,公司部分在研项目及未来投产的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与下游客户的产品重叠的数量可能进一步增加,从而与客户形成竞争关系,上述情形可能将对公司与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被强制执行,公司内控有待完善
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查询,2021年6月18日,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段永国,河南广宏建筑有限公司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了终审判决,如下:

然而收到判决的河南新天地,却迟迟不肯履行法院判决,根据查询招股书对所述事件的描述为下:

根据长葛市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诉讼文书材料,本案的基本案情及案情要点如下:
2014年9-12月,公司与广宏建筑签署3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公司委托广宏建筑承建公司生产车间等建设工程。
由于广宏建筑仅为名义施工人,实际工程由段永国承建。公司在向广宏建筑支付部分工程款的同时,也应实际施工人段永国请求,向段永国支付了相关工程款。
后因段永国与广宏建筑发生债务矛盾,广宏建筑以未根据3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收到工程款为由将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2014年,公司(发包人:新天地药业)与广宏建筑(名义承包人)签署3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公司将其相关土建工程发包给广宏建筑,合同价款合计4,280.40万元。
在相关案涉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均明知广宏建筑系由段永国推荐的名义承包人,段永国系案涉工程的真正施工方,上述3份施工合同均由段永国实际承揽并履行完成。
自2014年10月30日起,公司已分次向段永国支付3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工程款1,620.40万元。
后因段永国与广宏建筑时任法定代表人胥喜亭间发生借贷纠纷,自2015年4月26日起,公司应广宏建筑要求直接向广宏建筑付款共计2,136.76万元。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时,公司已实际支付工程款共计3,757.16万元。
虽然最后,法院裁定新天地药业对广宏建筑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针对广宏建筑就上述纠纷争议新提起的诉讼,已经长葛市人民法院及许昌市中院裁定驳回或已由广宏建筑自行撤诉,相关案件对公司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但是从整个事件过程中可以看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在相关案涉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均明知广宏建筑系由段永国推荐的名义承包人,段永国系案涉工程的真正施工方”
新天地药业明知故犯,企业管理人明知承包四千多万的工程承包者为挂靠名义承包人的段永国,而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挂靠,发包给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个人。
新天地药业惹出旷日持久的官司,也是有深刻的企业管理失控的根源。
前大手笔现金分红,后IPO募资2亿流动资金
招股书中披露,2019年公司进行现金分红3.1亿元,导致当年未分配利润下降。然后就在2021年公司申报IPO上市受理,这前脚刚给股东们分了一笔大钱清理关联方资金占款,后脚就上市募资扩产补充现金流,这样操作的企业也着实是让人大开眼界。

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主要原因为:
公司2019年分配现金红利31,000万元,部分分红款用于清理关联方资金占款,导致期末其他应收款减少21,084.61万元;
同时期末未发放的现金红利导致应付股利增加8,847.45万元。
受上述情况影响,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39.18万元、4,785.79万元和4,907.86万元,与同期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6,976.25万元、 -7,059.72万元和-6,574.51万元。
如此现金流情况下,公司每年赚来的利润远不够覆盖现金流动,然而新天地药业在上市申报当年,又进行了一次现金分红3000万元,占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61%,前后两笔大操作,就从公司分出去了3.4亿元,本次IPO募资不过5.8亿元。
看不懂新天地药业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是下了一盘怎样的棋,可能是怕上市后摊薄这么多年来的收益吧。
最后提示一点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中间接持有公司84.30%的股权。
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决策存在偏离 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可能性。


文章、编辑|舒克财经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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